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是什么意思?驳回后怎么解决?
很多企业以为申请发明专利之后,如果已经公布了就意味着已经申请成功,可以直接等待下证书了。其实这是错误的,申请发明专利在公布之后,还需要经过实质审查阶段,在这个阶段同样还会有被驳回的风险。为什么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了还会驳回呢?如果遇到被驳回的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
申请过发明专利的企业都知道,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一般都是先申请,再公开,然后再进行实质审查。
对于在实质审查前的形式审查过程中。主要审查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明显的违反专利法强制规定的。之后再进行公开,如果公开之后又被驳回,则是属于实质审查阶段的驳回。实质审查驳回的原因有很多方面: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并且申请人要求为该专利的第一提出人,否则不予以通过。
申请的说明书没有清楚、完整的说明发明创造的;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文件的修改或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有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则申请不予以通过。
专利分为三种类型,也就代表着不同的专利需要申请对应的专利保护,不能“越界”。申请发明专利时所申请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不具备则不满足申请条件则不予通过。
国家《专利法》规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与妨害公共利益的不能申请专利,如吸毒的工作、赌博的器件等。
当然,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驳回问题已经发生之后,要如何解决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要认真阅读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审查员在驳回决定通知书中都会写明驳回理由的,认真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有助于了解理解审查员的意见,根据意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其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在复审请求中要写明,为什么觉得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的意见不正确,在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 最后,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如果遇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被驳回之后的原因分析以及对应的解决办法,建议企业每一次申请之后都要做好充分检错以及规划,如果担心自身经验不足,也可以寻找专利申请中介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