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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我的一件专利全部无效了,还是用我的专利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21
我对我的专利提出无效,这个剧情不陌生,但却结局却是颠覆性的。
我对我的专利提出无效,结局必然是维持有效或者部分无效,但本文所涉专利的结局是全部无效
我把我的一件专利全部无效了,无效证据也是我的专利。
2020年8月11日公布的无效决定,被无效的专利为201630431298.1,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同为张惠敏。
被无效专利授权公告信息和无效证据1授权公告信息基本无差,专利权人相同。
还包括无效证据2,其是无效证据1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结论是:
被无效专利与无效证据1存在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情形。
收到报告之后,专利权人启动了自愿放弃专利权程序,只是放弃的过程比较坎坷。
无效证据1(专利号:201630431297.7)的审查信息中显示2019年8月16日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但2019年8月22日专利局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原因为“应当向请求放弃的外观设计专利号所在案件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且放弃专利权声明及证明文件中第2栏应当勾选第1项。”
根据查阅信息,无效证据1的法律状态为授权有效,表明专利权人未再选择放弃该专利的专利权。
被无效专利(专利号:201630431298.1)的审查信息显示其2019年11月14日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专利局于11月20日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也就是被无效专利的专利权已经于2019年12月20日放弃。还在12月6日提交著录项目变更则当然是收到《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可是,无效宣告请求是2020年1月6日提出的,那就是无效一件专利权已经放弃的专利。
不过,根据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发布的《无效程序当事人须知》中的内容:“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张惠敏作为专利权人,在声明放弃专利权已经成功后,又花费至少1500元,用自己的专利无效掉自己的该件专利。(你要是被胁迫的,请眨眨眼!)
附无效决定书全文
(需要勘误证据1的授权公告号应当为CN304090288S,而非决定书中的CN304090289S,CN304090289S是被无效专利的授权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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