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分类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日本
发明专利是指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法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
日本实用新型专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授权,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如果同为产品技术,则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日本外观设计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15年。所接受的申请语言只有日语
一、专利申请咨询人员分析,确定申请方案;
二、专利文件的制作 ;
三、递交给日本专利局;
四、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
五、日本专利局做出审查决定授权或驳回。
日本专利保护期限
(1)日本发明专利保护期限
自从申请日(或国际申请日)起算20年。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关化学和医药领域的发明)可以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
(2)日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或国际申请日)起算10年。
(3)日本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
自登记日起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