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国内客户提供海外申请咨询过程中,常常遇到客户有这样的疑问:如果计划通过PCT途径申请海外专利,那还需要申请国内专利吗?
对于国内申请人而言,通常情况下,产品研发或销售大多都包括国内市场,国内专利申请及布局自然也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这里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到底是该拿着中国申请作为优先权申请PCT呢?还是直接申请PCT再落地国内呢?这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就是国内申请和PCT申请顺序的问题。我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两种不同的申请顺序。
这种顺序,实际上是以先交的国内申请为优先权,在国内申请之后的12个月的期限内申请PCT。
这种方式的特点包括:
对于不确定是否递交PCT或预算有限的企业来说,非常友好。申请人递交中国申请后,有足足12个月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提交PCT。
我们曾经在其他文章中有讲解过,如果申请人的目标海外落地国家比较明确,可以直接通过巴黎公约方式进入海外,经过PCT途径反而增加了申请成本。而经过12个月以后,企业对于专利要进入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更为明确,此时有可能不用再提交PCT申请。
当然,若企业当前预算不够,这12个月也提供了一个充裕的周转周期。
先申请的中国专利可以相当于临时申请,抢占时间先机如果企业因为产品即将问世或想要进行竞对的举措,需要尽快申请专利,抢占时间,此时先进行国内申请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此种情况下的国内申请主要以占据时间先机为目的,相当于临时申请。由于申请时间比较紧张,申请人通常没有充分的考虑时间进行专利保护布局,可能无法实现高质量的国内申请撰写,其价值也相对有限。但是国内申请完成后,申请人有12个月的充裕时间,可以充分考虑产品保护、专利布局等问题,为PCT申请的高质量撰写作准备。
有的申请人可能会疑惑,为何一定要以国内申请充当临时申请的作用呢?
首先,国内申请的费用远比PCT申请的费用低。而且,PCT落地海外时,有些海外国家并不允许对申请内容的大幅度的修改(特别是超范围的修改),所以专利落地某些海外国家时可能并没有办法提高PCT申请的质量,所以PCT的撰写质量变得尤为关键。
在这里,不得不提醒各位申请人,如果国内申请仅仅是抢占时间先机,撰写质量不高,建议在PCT申请之后,落地海外国家的同时落地国内,这样就可以解决开始申请的国内专利的质量弊端。
简单来讲,这种申请方式就是申请人直接递交PCT申请,然后选择落地各个国家, 此时,各个国家中包含中国。
何时选择该种方式呢?
当企业不存在上面提到的几种情况(不确定是否交PCT、预算紧张、需要先抢占时间)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申请方式。
此种递交方式相比于前述方式,存在一定的费用优势,可以帮助申请人节省在中国的实质审查的费用。若企业不适用于费用减免的条件,则可以节省2500元左右;若有70%的费用减免,则可以节省750元左右。
跨国专利申请步骤繁琐,且每一步都值得推敲。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务必多多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考量。以上介绍的两种申请顺序各有利弊,申请人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更适用的申请方式。
参考阅读:
《PCT简介》
《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在海外专利申请中该如何选择?》
《PCT相对巴黎公约,优势到底在哪里?》